煤矿井下斯监测系统
1、防爆挖掘机工作面通风安环监控系统(详见甲烷传感器设置图)
⑴、工作面共安装:一个监测分站(S),一个瓦斯电闭锁,四个甲烷传感器(T1、T2、T3 T4)。
⑵、监测分站安装在下运输巷,并与地面瓦斯监测系统联网,甲烷传感器(T1)1下口往外10m,断电范围,工作面运输巷、工作面及回风流经的巷道所有非本质安环型电器设备。(T2)安装在采面上隅角,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距切顶线不大于500mm;(T3)甲烷传感器安装在上回风巷距煤壁5~10m范围内;(T4 )安装在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范围内,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流经的巷道所有非本质安环型电器设备。
⑶、控制区域:要求瓦斯电闭锁在瓦斯超限时能自动切断工作面运输巷、工作面及回风流经的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环型的电器设备和线路。
2、电源电缆及信号电缆敷设
①电源电缆:运输巷由Ⅱ采区配电所总开关(K)引出一条660V供电线路,由开关(K2、K3)控制,供皮带、潜水泵、刮板运输机、综合保护等。
②信号电缆:由监测分站引出四条监测电缆,一条沿运输巷敷设至工作面5~10m范围内,接传感器(T1);一条沿回风巷敷设至1面上出口接传感器(T2)、 (T3),两条敷设至回风巷接回风口处,接(T4)和温度、风速、一氧化碳及风门开关传感器等。
(3)甲烷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及断电范围。
传感器 | 报警点 | 断电点 | 复位点 | 断电范围 |
传感器T-1 | ≥0.5% | ≥0.5% | <0.5% | 工作面及进风巷内所有非本质安环型电器设备及线路 |
传感器T2 | ≥0.8% | ≥0.8% | <0.8% | 工作面及回风流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环型电器设备及线路 |
传感器T-3 | ≥0.8% | ≥0.8% | <0.8% | 工作面及回风流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环型电器设备及线路 |
传感器T-4 | ≥0.8% | ≥0.8% | <0.8% |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所有非本质安 环型电器设备及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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