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煤矿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水害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283 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委托有水文勘测资质的单位对煤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 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三)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每年请有资质部门对矿井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四)了解并掌握煤矿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 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五)掌握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六)每月对煤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一次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七)每月进行一次井下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井下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
(八)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九)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十)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存档。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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